【引言】什么符合婚前財產繼承法?什么符合婚前財產繼承法規定?攻略全面整理,獲取風水攻略“什么符合婚前財產繼承法”的內容如下:
本文目錄一覽:
夫妻一方去世婚前財產怎么繼承
在我國,財產繼承制度中有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兩種主要的繼承方式。被繼承人死亡以后如果沒有留下遺囑、遺贈及遺贈扶養協議的,或者是遺囑、遺贈及遺贈扶養協議依法不能認定的,適用法定繼承。
適用法定繼承就必須確定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和順序。
《繼承法》第10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的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的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的繼承人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義務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繼承法》第13條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進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擴展資料:
一、一方去世夫妻共同財產怎么繼承
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一方死亡,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的遺產。
當配偶一方死亡時,首先應確定出遺產的范圍,然后由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等第一順序繼承人對遺產進行繼承、分割。
二、共同財產繼承相關法律規定
《繼承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歸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繼承法》第三十條規定:“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有權處分所繼承的財產,任何人不得干涉。”
一方去世的,其個人財產作為遺產開始繼承,如果沒有遺囑,按照法定繼承,由第一順位繼承人平均繼承遺產,第一順位繼承人包括被繼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夫妻共同財產中一半的份額是被繼承人的個人財產,另一半屬于其配偶的個人財產,如果雙方生前有關于夫妻財產的分割約定,按照約定確認被繼承人的個人財產。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繼承法
婚前財產死后誰是繼承人
一、 婚前財產 死后誰是 繼承人 婚前財產,是一個法律名詞。指在 結婚 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 根據《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 繼承 :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 贍養 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 、養子女和有 扶養 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因此,婚前財產既可以訂立 遺囑 來確定繼承人,也可以根據 法定繼承 來確定繼承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繼承人范圍及 繼承順序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二、被認定為婚前財產的情況有哪些? 在認定婚前財產時,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以下財產屬于婚前個人財產: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財產,包括婚前個人的勞動所得,繼承或受贈的財產,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還包括,婚前各自為結婚所購置的財產; (2)復員、轉業軍人從部隊帶回來的 醫療費 和回鄉生產補助費,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時間較短的軍人的復員費和轉業費; (3) 離婚 時,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職業上的用物。當然,貴重物品除外; (4)離婚時與個人身份不可分離的婚后所得財產,和未獲得經濟利益的 知識產權 ; (5)夫妻間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包括合法的書面約定和雙方均承認的符合事實的口頭約定為個人財產。 以上所羅列的只是婚前財產認定的幾種情況,在現實生活中,對婚前財產的認定最主要的還是對婚前存款、 婚前房產 及婚前投入婚后收益三種財產的認定。 區分婚前財產與 婚后財產 ,其實主要是在夫妻離婚分割 共同財產 的時候涉及到的,但要是夫妻并沒有離婚,而一方在婚內去世的話,即使是婚前財產也是會轉化為遺產的,自然就由其合法的繼承人來繼承,這里面如果是法定繼承的話,則主要繼承人就包括了死者的父母、子女以及配偶。
民法典中婚前財產應如何繼承
婚前財產按屬于個人財產。有遺囑則 按遺囑繼承 ,沒有遺囑則按法定繼承。法定繼承時, 第一順序繼承人 按同等比例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 第二順序繼承人 同等比例繼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法定繼承人 的范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 、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條【遺產分配的原則】 同一順序繼承人 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婚前財產到底如何繼承?
如果夫妻一方婚后死亡的,其 婚前財產繼承 方式主要是:有遺囑并且遺囑有效的情況下,按照遺囑上載明的內容繼承;沒有遺囑,則按照法定繼承由其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繼承。《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婚前財產要怎么繼承
關于婚前要怎么繼承的相關問題,對于婚前財產的繼承,依照我國繼承法相關規定辦理。繼承自被繼承人死亡之日開始。在繼承的方式上,遺囑繼承優先于法定繼承。若被繼承人生前留有有效的遺囑,按照遺囑的內容,對其婚前財產進行繼承。若沒有遺囑或者遺囑不具有法律效力,則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婚前財產繼承順序及分配
具體內容
一方的婚前財產是指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一方婚前財產可分為以下4類:
(1)個人所有的財產,如工資、獎金,從事生產、經營取得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資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權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債權等。
(3)婚前財產的利息,包括個人財產婚前利息。
(4)一方婚前以貨幣、股權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現為另一形態的財產。婚前財產的界定時間為雙方結婚登記之日,結婚登記前雙方分別所有的財產歸一方所有,結婚登記日后一方單獨獲得或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特別約定外,作為婚后夫妻共同財產。這樣規定的目的在于簡化財產關系,便于離婚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婚前財產繼承
婚前財產是屬于這個人財產,在男方死后如果沒有遺囑的話是按照法定繼承有法定繼承人來繼承,男方的配偶、子女、父母都有權來繼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總結】什么符合婚前財產繼承法?什么符合婚前財產繼承法規定?的問題有了答案,更多關于“什么符合婚前財產繼承法規定”的攻略關注我們:http://www.zbbsyl.com/
標簽: 什么符合婚前財產繼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