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適合婚前自由的民族?什么族青年婚前社交自由?全網經典攻略,解決你的疑惑“適合婚前自由的民族”的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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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兄弟婚的民族
夫兄弟婚的婚姻習俗流傳至今,一部分少數民族和世界各地民族都有流行著這種習俗。一起來看看不同民族對夫兄弟婚的看法。
實行夫兄弟婚的民族:
1、蒙古族、哈薩克族、柯爾克孜族、赫哲族、藏族、滿族等中國北方和中亞的游牧民族中,夫兄弟婚是常見習俗。哈薩克人公開說馬死后皮歸主人,兄死后妻子歸弟。還有十世紀的烏古斯人,即是土庫曼人,烏孫人也有此習慣。扶余人也有妻其寡嫂的習慣。
2、滿族傳統上有娶兄弟寡妻、親母以外的亡父遺孀等習俗。例如,孝莊皇太后改嫁多爾袞的野史說法雖無證據,在當時的習俗下是可行的。然而清朝建立以后,在漢文化的影響下,也開始禁止轉房婚。
3、印度、非洲肯尼亞、烏干達的一些地區也存在著這類的傳統,但由于習俗要求的夫兄弟婚不符合婚姻自由的現代觀念,實踐人數正在減少。中國南方有夫兄弟婚習俗的民族: 苗族 、壯族、黎族、彝族、布依族、哈尼族等。
4、阿昌族夫兄弟婚。阿昌族一般是一夫一妻制的小家庭,婚前戀愛自由,盛行“串姑娘”,但婚姻締結由父母包辦。過去一般是同姓不婚,但長期以來與漢、傣等族通婚的卻較普遍。也盛行夫兄弟婚的轉房制度。寡婦可以改嫁,但不能帶走夫家財產,其子女亦歸夫家扶養。
5、漢族傳統上不鼓勵夫兄弟婚,特別是儒家興起后,社會輿論認為這是亂倫的一種,并立法禁止。明朝法律規定,娶父、伯、叔寡婦者判斬首,娶寡兄嫂或弟媳者判絞死。清朝也有類似的法律。但在社會下層尤其是貧困人家,弟娶寡嫂仍然習以為常,稱為舊婚、嫂就叔、叔接嫂、轉婚等。有的時候也有娶寡弟媳、表嫂等情況。
傣族有什么民族風俗
地區
傣族,中國少數民族之一。主要聚居在云南省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和耿馬、孟連、景谷、新平、金平、元江、雙江等地,現有人口1075128人。主要從事農業。寺塔和竹樓、竹橋顯示出別具一格的建筑藝術。
食俗
以大米和糯米為主食。德宏的傣族主食粳米,西雙版納的傣族則主食糯米。通常是現舂現吃。 所有佐餐菜肴及小吃均以酸味為主,如酸筍、酸豌豆粉、酸肉及野生的酸果;喜歡吃干酸菜,據說傣族之所以常食酸味菜肴,是因常吃不易消化的糯米食品,而酸味食有助于消化。
節慶
傣族的重大節日是傣歷新年——潑水節、關門節和開門節。“潑水節”是傣族人民送舊迎新的傳統節日,時間在公歷四月中旬。節日期間的主要活動是祭祀拜祖、堆沙、潑水、丟包、賽龍船、放火花及歌舞狂歡等。 在每年傣歷六月舉行的潑水節是最盛大的節日,屆時要賧佛,并大擺筵席,宴請僧侶和親朋好友,以潑水的方式互致祝賀。
服飾
傣族有"旱傣"、"水傣"、"花腰傣"之分,其不同的裝飾代表著其支系的服飾文化。尤其是新平"花腰傣"服飾和金平清代傣族服飾很有文化價值。傣族服飾淡雅美觀,既講究實用,又有很強的裝飾意味,頗能體現出熱愛生活,崇尚中和之美的民族個性。
廣西結婚風俗是怎么樣的 不同民族的風俗有什么不同
俗話說“三里不同俗,五里一易風”,地區不同習俗自然也有差異。我國因為地域寬闊,所以地區習俗也非常多,并且大多數地區的習俗有著天差地別的不同。在結婚習俗上我國有很多種說法,那么現在就和我一起來看看廣西結婚風俗是怎么樣吧?
廣西結婚風俗——壯族
壯族與漢族以及 其他 民族通婚的現象較為普遍,但壯族的婚姻形式主要分為兩種:父母包辦和自由戀愛。自由戀愛的方式有拋繡球、打木槽、趕歌圩、對歌等。對歌是壯族青年男女的一種戀愛擇偶方式,通過對歌來披露心聲,互相了解,建立感情。
廣西結婚風俗——瑤族
瑤族一般不與其他族通婚。瑤族的青年男女一般是通過節日唱歌或其他途徑建立感情,征得父母同意后結婚。但在瑤族男子上門入贅的習俗比較普遍。瑤族的婚禮相對來說比較簡樸,一般在結婚當天是由新娘走路或騎馬到新郎家,全寨男女都來唱歌祝賀。第二天回門住一天,第三天即開始勞動,建立家庭。在瑤族離婚是比較嚴格的,但是寡婦在家是不受歧視的,父母一般是由最小的兒子撫養。
廣西結婚風俗——苗族、侗族
苗族、侗族青年男女婚前都有比較自由的戀愛活動,比如“走寨”、“走坡”等形式,但必須要有媒婆說親,再父母同意后才能結婚。過去婦女婚后“不落夫家”的習俗,在解放后有比較大的改變,上門入贅的情況比較普遍。在侗族同宗是不能結婚的,但是比較流行姑舅表婚,禁止姨表婚,重舅權。苗族則實行同宗不婚、姨表兄妹不婚,不同民族不婚。
在過去部分的侗族山寨任然保留古代的“搶親”婚俗,搶親”的方式各地不一,但基本上都是男女雙方自愿的,在結婚的當晚,故意將新娘藏起來,男方則半夜來設法將新娘“搶”走,抬上花轎,吹吹打打凱旋而歸。侗族還有私奔的習俗,當一對戀人遭到任何一方父母反對時,兩人便逃往他處,建立小家庭,經幾月或幾年,托親友向反對的家長說情。
編輯總結:關于廣西不同民族的不同結婚風俗,相信大家看完 廣西結婚風俗 的介紹都有所了解了吧。希望上面的內容能給大家,帶來一些幫助和建議。如需了解更多資訊,請繼續關注我們。
列舉五個有特色的民族婚俗
一.滿族婚俗
滿族辦喜事接新娘要選一個良辰吉日。吉日訂妥后,在娶親前,男方要給女方家老酒一壇(30斤),肥豬一只作為女子宴請親朋好友所用。
娶親一般要操辦三天。第一天叫“響棚”;第二天稱“亮轎”;第三天是拜堂成親。
二.土家族婚俗
1.哭嫁
土家姑娘的結婚喜慶之日是用哭聲迎來的。新娘在結婚前半個多月就哭起,有的要哭一月有余,至少三、五日。土家人還把能否唱哭嫁歌,作為衡量女子才智和賢德的標志。哭嫁歌有“哭父母”、“哭哥嫂”、“哭伯叔”、“哭姐妹”、“哭媒人”、“哭梳頭”、“哭戴花”、“哭辭爹離娘”、“哭辭祖宗”、“哭上轎”等等。
哭嫁,源于婦女婚姻之不自由,她們用哭嫁的歌聲,來控訴罪惡的婚姻制度。但現在的哭嫁僅是一種儀式了。
三.蒙古族婚俗
蒙古族人一般在金秋八月開始談婚論嫁。如果蒙古小伙子看上了哪家姑娘,在訂婚前,要托媒人帶著象徵和諧、甜蜜、旺盛的白糖、茶葉、膠等物品,用一塊白手巾包著前去撮合,若女方收下,婚事則可以進行。隨后男方父母及本人要帶著哈達、奶酒、糖塊之類禮品求婚,一般要進行數次才能定婚。女方收下訂婚禮后,男方還要向女方送三次酒,如女方將這三次酒全部收下喝掉,這件婚事便確定下來。當接近婚期,男方要給女方送一次禮,一般是煮整羊一只,還有酒、茶、哈達。女方對送禮者熱情招待,雙方祝酒,口頌吉祥語句,對歌慶賀。
四.怒族婚俗
基本上實行一夫一妻制,戀愛自由。舊時父母包辦婚姻,常有逃婚和偷婚的現象。解放前保留帶有亞血緣族內婚特點的原始婚姻殘余,并普遍流行"轉房制"。家庭財產主要由幼子繼承,世系按父系計算。碧江一帶實行父子連名制。
五.壯族婚俗
壯族的村寨一般由若干姓氏成員所組成,沒有氏族組織,具有明顯的村社特征。壯族婚姻的基本形態是一夫一妻制。各支系都普遍實行氏族外婚,但同姓不同宗可以通婚。“土人”家族在四代以外即認為沒有宗親關系,可以通婚。舅表姨表可婚,姑表不婚。“依人”氏族外婚多行單線姑舅表婚,姑母之子與舅父之女可婚,但嚴禁舅父之子與姑母之女通婚。婚姻形式基本實行自由戀愛和父母包辦的雙軌制。男女青年婚前有社交自由,但雙方即便情投意合,也需征得父母同意后才能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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