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言】相親的適合婚前同居嗎??老司機告訴你,攻略往下看“相親的適合婚前同居嗎”的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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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愛中的情侶該不該同居,婚前同居有哪些利弊?
戀愛中的情侶是應該同居的,同居的好處是可以更好的了解對方,也可以培養兩個人之間的感情,會讓男人變得更有責任感,讓女人變得更加賢惠,壞處就是如果婚前同居最后不可以結婚的話,那么就會對雙方造成一些心理傷害,還有一些經濟問題,個人隱私,家務問題。
婚前有必要先同居嗎?
我覺得這個問題要因人而異。
如果你們本來就是馬拉松式的戀愛,情投意合對彼此都已經很了解,那么婚前就沒有必要先同居,如果物質條件允許,直接走入婚姻殿堂才是正事。
如果你們是經人介紹相識不久,雙方家長又不斷催婚,那么你們婚前有必要先同居一段時間,看看到底合不合適。不能為結婚而結婚。
還有一種可能就是雙方情投意合,因為物質條件不具備,只能暫時租房同居,等有房了再舉行婚禮。
01、
文君和小剛是高中同學,又是大學校友,學校畢業后又一起留在了省城工作。
相戀多年的兩個人還有讀大學時就籌劃著一畢業就結婚了。
雙方家庭條件都不錯,全力資助兩個人在省城買了房。
文君和小剛就開開心心地在省城安了家,過起了溫暖的小日子。
文君說,我們倆認識這么多年,早就像左手摸右手一樣的默契和和諧啦。
我們沒必要再婚前同居啦。
小剛則開玩笑說,我們結婚了,這才是真正的受法律保護的合法同居。
02、
劉柳膚白貌美,身材高挑,家境富裕,自己還有著一份穩定體面的工作。
這個姑娘是個標準的白富美,找對象的眼光肯定差不了。
一來二去,眼著著逼近三十歲了,還是形單影只。
父母著急了,發動了親朋好友,終于給劉柳物色到了一個比較滿意的對象。
小伙子三十二歲,來自鄰省。
是某公司高管,高大帥氣,收入不菲,又懂得哄女孩子開心,各方面條件都好。
可是這樣一個條件優越的男孩怎么會三十二歲了還是單身呢?
難道他跟自己一樣,也是挑對象挑花了眼么。
盡管父母一再催促著劉柳早點結婚,他們想早點抱上外孫,可是聰慧的劉柳卻留了個心眼。
她提出先相處一段時間再說。
因為小伙子是外地的,理所當然就住進了劉家。
在父母的撮合下,倆人同居了。
就在同居期間,劉柳發現了小伙子有賭博、上網撩妹的嗜好。
盡管小伙子做得很隱蔽,但是因為跟劉柳同居在一起,所以還是被細心的她及時發現了。
于是劉家果斷把小伙子掃地出門。
后來,劉柳跟自己一個多年未見的同學相戀了,找到了真正的幸福。
03、
表妹和表妹夫從小青梅竹馬,兩個人一同在外省打工,逢年過節才回家探望家人。
他們兩情相悅,早已在外地租房同居了。
之所以選擇婚前先同居,那是因為他們還沒有房子。
他們相親相愛,互相照應,日子過得很甜蜜。
他們的愿望就是能夠在打工的城市早日按揭買下一套住房。
他們打算再奮斗兩年,按揭買下一小套房子就舉行婚禮。
他們期盼在這個城市里營造一個溫馨的屬于他們自己的小家,再有個自己的孩子。
因此,婚前有沒有必要同居還是要因人而異。沒有約定俗成的必要和不必要。
婚前同居不一定能保證將來的婚姻就幸福。
婚前不同居將來的婚姻也未必不幸福。
題主所問的問題中,有一個關鍵詞“婚前”。婚前那就是意味著:已經確定了終身大事,得到了雙方父母的認可;談妥了彩禮等結婚細節。用一句話來概括就是,萬事俱備,只等黃道吉日。
在這種已經確定婚姻的情況下,那有必要先同居嗎?我的觀點是,如果是男人,那還是要尊重對方,不要強迫;如果是女孩子,那真沒必要先同居。
雖然確定了婚姻,但結婚還沒有落實到實處,始終會有女孩子意想不到的情況發生。那就是被男人拋棄,如果同居時,女孩子不小心懷孕,那還得墮胎。雙重打擊下,對女孩子來說,無疑是場噩夢。
講我一個朋友的經歷,來給有同居想法的女孩子提個醒。
他和他現在的老婆戀愛時,遭到了他岳父的反對。在談了一年后,他由于看不到希望,含著淚提出了分手。分手三個月后,他認識了另一個女孩子,用了不到三個月時間,他就成功追到了那個女孩子。
那女孩子思想很保守,面對他的性需求,僅僅局限于親吻和撫摸。最后,在他愿意娶的承諾下,那女孩子把第一次給了他,也答應了他同居的要求。同居后兩個月,那女孩子懷孕了,他決定娶那女孩子。隨后,去見了雙方的父母,談好了婚事。
可是,在他和那女孩子去拿結婚證的前十天,他現在的老婆找到了他。因為忘不掉他,想和他在一起,并且說,愿意偷偷地和他去領結婚證。
看著他現在老婆淚汪汪的眼睛,他動心了。和那個女孩子相比,他還是更喜歡他現在的老婆。盡管那個女孩子也要和他結婚了,盡管那女孩子懷了孕,可他還是決定拋棄那女孩子。第二天,他和他現在的老婆偷偷地去領了結婚證。
可憐的是那女孩子,雖然最終她得到了他賠的一點兒錢,可是能彌補她受到的身心傷害嗎?
俗話說,人心隔肚皮。你永遠也搞不清楚對方究竟是怎么想的?女孩子和男人交往過程中,在面對男人的性請求時,要慎重考慮,可不要太輕信男人嘴里的話。身體早給男人不如晚給男人,身體晚給男人不如結婚時再給男人。只有這樣才能更好的保護自己!
現在也有不少的女孩,把自己的貞操看得比生命都還要重要,她們可以跟男孩瘋,跟男孩癲,但保護自己的意識卻極強,為了能夠守住自己的最后一道防線,在激情滿懷的關鍵時刻,就能克制住沖動,在思想中總有一根弦在時刻的提醒著她們,要把自己最寶貴的第一次,完完整整的交給心儀的郎君,才算此生無憾,幸福永遠。
正如樓主所問,婚前有沒有必要同居的這個問題。可以說我是個守舊的人,是堅決持反對意見的。對于我們這些在上個世紀七八十年代談戀愛的人來說,婚前要是同居的話,不亞于洪水猛獸,這是想都不敢想的,連牽個手都感到心跳臉紅,要是再有同居行為的話,在旁人眼里就會成為生活作風不好,不要臉的另類。要是讓單位知道了,肯定要丟飯碗。要是讓父母知道了,不打死我們才怪呢。
但在當今的 社會 里,縛束在女孩身上的條條框框已經逐漸消失,甚至不存在。同時也是因為時代在進步,父母在,不遠行,老的 社會 模式,已經成為了過去式。男女青年為了尋找適合自己生存的立錐之地,不得不遠離父母到他鄉去打拼,缺少了父母的約束,控制不住情竇初開的沖動,可以說有70%以上的男女青年都會有婚前同居的行為,已經形成風氣,就見怪不怪了。
不能說凡是同居在一起的男女都一無是處,其中也有20%左右的人,他們兩心相悅,知根知底,形同一人,最后還是能夠瓜熟蒂落,水到渠成,牽手婚姻的。剩下的50%的人可就沒有那么幸運了,都在感情的夭折中另尋配偶,由于失去了貞潔,就給婚姻埋下了陰影,導致如今離婚率居高不下,這也成為了一個重要的原因。
如果用新的眼光來看待這個問題,男女要是剛剛一開始認識,就同居在一起的話,這簡直就沒有感情可言,可以說純屬是荷爾蒙的作用,驅使人的原始本能,滿足身體需求罷了。這種同居生活,可以說是極不嚴肅,泛濫的性行為,也是 游戲 人生,對自己極大的不負責任。
在現在有的人眼里,要是談了個三五年的戀愛,還沒有性生活,同居在一起的話,倒成了不正常,有毛病的另類。人們就會用詫異的目光來看待他們,甚至連談戀愛的本人都會懷疑對方是不是喪失了性功能。只要在感情上成熟,暫時不具備結婚的條件,同居在一起的話,就屬于正常的。
總之,人各具獨立的思維能力,在生活上就各有各的活法,只要在行為上不齷齪,不喪失做人的道德底線,該怎么想要自己的私生活,這是你的權利,他人再反對,再干涉,也是違法的。
如果兩個人已經確定了要結婚,那這樣的婚前同居,我覺得可以,也覺得有必要。
畢竟結婚前,和結婚后的生活方式是完全不相同的。提前適應一下,還是有必要的。相互多了解一點,磨合一點,也有助于更好的融入婚后的生活。因為戀愛里面更多的只是美好,展現出來的也不夠真實。
真實案例:
我的一個朋友,他和他女朋友交往四年多。雙方父母也見過面了,沒有什么意見。但他們沒有著急結婚,想彼此磨合一下,于是兩個人就先同居在一起。
兩年多的時間里,隨著彼此更深入的了解,也就出現了很多問題。但因為還沒有婚后那么多壓力,彼此感情也是最濃烈的時候。兩個人都更愿意為彼此妥協,退讓,都可以很耐心的了解彼此的想法,很快的處理好問題。盡管也有爭吵,但他們卻比同齡結婚后的朋友們處理的更好。而后來他們的婚后生活,也過渡的十分順暢。相比同齡結婚后的問題不斷,他們的婚姻顯得那么的成熟。
總結:
因為戀愛很簡單,很美好,不像結婚以后要面對很多壓力和瑣碎。能在結婚前同居先適應一下,后面的路也會更通暢一些。
人其實就像溫水煮青蛙一樣,如果是慢慢的升溫,它不會有那么多的不適應。但如果你把它直接扔進高溫的水里,它的反彈肯定會很強烈。如果沒有很好的調整好,就可能導致家庭破碎。
結論:
所以,兩個人如果是為了結婚而同居,確實是有必要的。
這是我的分享。
首先說一下同居的好處,就是可以深層次地彼此了解。在傳統的戀愛中,當事雙方既然有意促成婚約,必然在相處的過程中、刻意掩蓋自己的缺點來討好對方。結果是結婚之后,才會彼此發現對方原來遠非完美。比較夸張的案例是當年李敖對胡因夢一見鐘情,卻在婚后不久便提出離婚。理由是什么?原來發現了胡大美人便秘時臉紅脖子粗的猙獰樣子、被嚇到了。雖然文人的表現很夸張,但在蕓蕓眾生中卻有普遍體現,就是戀愛時以為對方是完美的,婚后才發現真相、并反思當初的決定是不是太草率了。同居卻可以解決這一問題,因為人可以偽裝一時,去很難長久。戀愛期間打個嗝、放個屁都要找借口躲到沒人地方,同居一段時間之后、習以為常必然導致肆無忌憚。結果是雙方都更多地了解了對方的深層習性,避免在婚后感受到太大的反差。
下面再說同居之弊。同居對男人的弊端主要體現在經濟方面,因為很多女人會要求掌握男人的財權。一旦分手,男人大概要承受經濟損失,只是數額有所區別。那么對女人的弊端呢?那就是可能被下任挑剔。只要在中國文化環境中成長,男人肯定會不同程度重視女人的貞操。因為中國的傳統觀念,認為傳宗接代是男人的使命,女人結婚則意味著“幫助男人完成傳宗接代的使命,換取對方提供后半生的物質生活保障”。而女人不重視貞操的結果,可能是男人辛辛苦苦養大了別人的孩子,傳宗接代就失去了意義。女人可以對下任選擇隱瞞,但隱瞞意味著自認理虧,一旦對方發現實情,女人就會陷入被動。
綜上,要不要同居,取決于自己有沒有能力克服弊端。對男人而言,就是不在乎可能的經濟損失;對女人而言,如果她的婚姻觀是“男女合作撫養孩子的契約”,而非“給男人傳宗接代換取對方提供物質生活保障”,就不必在乎下任的挑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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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同居非常錯誤1:婚前同居“磨合”有利于婚后生活! 有車的朋友多數都聽說到一個詞“磨合”!這詞一般用于新車上!但現在有的人竟然用在婚前同居上!要磨合你必須有新車,想要新車必須要交錢買了,然后上好牌,屬于你了,你才能上路磨合!所謂的婚前同居“磨合”就是他毛的無牌無證駕駛“磨合”!說句不好聽,新車磨合不好還能當9成新轉賣;但如果你和對方“磨合”不好,萬一對方不要你,那你不是白白給對方“磨合”了!再說了難道會有人認為磨合過的車是新車嗎?
婚前同居非常錯誤2:婚前同居能加深了解對方有利于婚后生活! 這個只能說有可能,萬一你們婚前同居到后面分手了呢?你對對方了解再深有個屁用!或者說你想加深了解一個人都要和他(她)同居一段時間才能行?
婚前同居非常危險1:婚前同居是對對方不信任的體現! 為什么我要這樣說?因為如果你信任對方,為什么不直接登記結婚?你為什么要婚前同居?說到底你就是擔心對方表里不一,給不了你幸福,或者說對方還達不到你要求!所以你才弄個婚前同居來考察對方!令你滿意了,你才結婚!反之面臨的就是分手!
婚前同居非常危險2:婚前同居不僅是對對方的不負責也是對自己的不負責! 同居就相當于對周圍的鄰居親朋好友表明我們在一起生活了!你們后來真在一起還好!如果分開,你知道會給對方與自己帶來多大麻煩,失戀都如此痛苦,何況同居分手呢?你認為大家怎么看你們?要知道人言可畏!“這女的白白讓玩了3年”“這男的好沒用,白白當了3年牛馬”等等更多的不好名聲!還有你將來怎么面對你的另一半!特別是抱著“合適我就結婚,不合適我就分手”的想法來婚前同居行為是極為不負責任的!
婚前同居非常危險3:婚前同居更容易分手及出軌! 婚前同居本來就是對對方的不信任,如果多吵幾次架,潛意識就會:還沒結婚就這樣對我,結婚還了得!你是我什么人,你憑什么說我管我!還好沒有結婚,不然。。。。等等然后逐漸嫌棄對方特別是在沒有婚姻的約束力非常容易另外找其他伴侶!而且要知道當今這年代好男人好女人不乏追求者,即使是已婚人士也在所難逃,何況你們未婚,有這么一句:只要沒有結婚,還是有機會的!
婚前同居非常危險4:婚前同居更容易恐婚! 婚前同居就是直接跳到了婚后的生活!直接面對生活的柴米油鹽,及雙方的習性毛病碰撞!爭吵無可避免!如果雙方還動手打人,雖然過后能和好,但已經心存裂痕!到商量登記結婚,曾經不快及受到的傷害就浮現出來,讓你害怕結婚!想想現在許多人離婚了害怕二婚找不到好的一樣!
總結:婚前同居實質就是婚姻黑戶,享受著婚姻權利,卻無法保證承擔相應的義務!所以婚前同居是錯誤的危險的!真愛請登記結婚 !
婚前必須同居。不同居等于白找對象白談一段戀愛。
現在人基本上沒有什么貞操觀了。男人也不是處男女人也不是處女。處女情結已經過時了。已掃到 歷史 的垃圾堆里去了。
不過話不能說的太絕對了。也不能必須。你不跟她睡,也是理所當然的。同居有同居的好處。可以了解雙方。合不合適?有什么優點,缺點。都會一抱無疑。
很多渣男。就是打著找對象的名義。同居了許多女友。恒哥,砸你。也是啊!許多女人也是以找對象的名義。騙取了許多男人的錢財。同居有利有弊,好處當然比壞處多了。可以了解許多男人。也可以明白許多女人。同居的男友女友多了。就會看相了。就能看透,很多男人女人的性情性道喜好德性了。
有的拍拖就同居,和二婚有什么區別?就是缺一個證而已。
所以誰的新歡不是誰的舊愛,婚前同居不礙事。不同居,我怎么知道今后你的臭毛病我忍不忍得了,不同居,我怎么知道生活價值觀是不是相同,不同居,我怎么知道你在家是一個什么樣的人!是吧。
以現在的人思想觀念………基本都有試婚(同居)階段!感情確定了,同居就等于是為婚姻找感覺…………
很有必要,需要磨合,需要配套才行。
婚前同居好不好?
說句實在的,感情好的前提下,同居是催化劑,感情不好,即便不同居也不會改善關系。
婚前同居會發現雙方的生活習慣差異,包括做家務的態度,是一個磨合的過程,發生爭吵也可以看看兩人的處理方式,以及對方的處理方式是不是你能接受的,遇到問題的解決方式和解決態度對情侶關系乃至婚姻關系是非常關鍵的,從這個角度看,同居是一個試金石,是不錯的嘗試。
但是!也必須看到不好的一面,尤其是對女生。對女生來說最大的問題就是弊,比如鬧分手了,不結婚了,是不是白同居了。最主要的是,同居之后,女方容易懷孕,一旦懷孕再分手了,對女方影響和打擊是太大了。無論孩子生不生下來,還是人流,既是對身體的嚴重傷害,更是對心理的嚴重傷害,特別是名譽的影響,在怎么說,怎么解釋,再處對象時,都被認定為二婚了,就不好找對象了。
還有,最簡單的也是基本的不尊重,不保護。結婚后離婚是正大光明的事,婚前同居是拿不到桌面、說不出口的,有些矛盾和問題也是不好解決的,最主要的女方是受害方。所以,女方一定要學會保護自己,自尊自愛,不要輕易就是賊船,后悔是來不及的,也是沒有意義的,不要只想一時之快,還要想到終身痛苦。
同居需謹慎,還要根據你們的關系程度來具體判斷,如果你實在無法判斷,可以來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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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 相親的適合婚前同居嗎